湖北某县银行行长杨某经常应酬,经常在外饮酒,每次约一斤左右,酒精中毒变成痴呆,导致下岗。1月18日,51岁的他因智力下降、行为反常、生活不能自理住进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
我相信,如果当初要让杨某在行长和“滥酒”之间选择,他一定会选择放弃“滥酒”的。但遗憾的是,这位行长实际上成了“滥酒”的牺牲品——变成痴呆,进了医院精神科。行长的职务不能够履行不说,可能还因此给国家带来损失——至少国家又白白培养了一个曾经年轻有为的干部。而杨某自己也成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滥酒”的极端典型。
喝酒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可现在,喝酒的内涵被异化成了一种主导的交际手段。“酒风”从北刮到南,从民间到上层,从商场延伸到官场,离开了酒,办事少了灵气,交际少了感情。自然出现许多坏处。许多“酒后状态”的公职人员能把平常事办得“复杂”起来,能把好事办坏。
所以,笔者对前任行长痴呆后,下任行长是不是能够不“滥酒”表示怀疑。因为即使本人不贪杯,一些居心不正者也常常借酒席之名,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引经据典,口若悬河,“精美绝伦”的“劝酒词”让你晕忽忽作出各种非正常“决定”。让继任“行长们”良好的形象在烂醉如泥的丑态中猝然跌倒。更有一些居心叵测者借喝酒之名,在觥筹交错之中深藏刀光剑影,推杯换盏之间又又让你稀里糊涂地陷入圈套之中,贪污、腐败、下台、入狱等等。当他们中的人天天围着你招待你的时候,一个县银行行长又有什么高招破解呢?
我们都知道,“滥酒”和劝酒有关,劝酒和酒风有关,酒风和公共意识有关,公共意识又是文化的反映。一个国家浸泡酒中千年的文化氛围中,即使有“禁酒令”,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又能怎样?而且,在熟人社会里,这种“不会喝酒,不会劝酒,在社会上就混不下去,办不成事”的“酒为媒”做法常常收到实际的好处,自然会反过来就促使酒文化中不良酵母继续发酵,将“感性”带到“理性”该出现的地方,用个人性、私人性的因素模糊了公共性、公益性的界限。
所以,要真正让前任行长的继任者们不再酒精中毒,除了自己不贪杯外,更重要的是要割断人际交往、政务事务中“酒为媒”的利益链条,培养陌生人社会的办事、处世的行为习惯,完善现行禁酒规则,营造正确酒文化氛围。否则,即使前任行长痴呆了,继任的“行长们”说不定哪天又要因此进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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