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毛晓梅)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也不例外。
近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认为:“这次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出的要求更全面,政策更明确了。不仅从承保环节要求各级财政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扶持广大农民买得起保险;而且从风险转移分摊环节要求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用市场化手段抵御和化解农业巨灾风险。这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指明了方向,并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据悉,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我国应“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则强调“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正是在上述政策指导下,2004年,保监会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按照“总体规划、阶段部署、抓好试点、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保监会一方面在上海、吉林、黑龙江先后批设了安信、安华和阳光3家不同经营模式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一方面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在江苏、四川、辽宁、新疆等省份开展了保险公司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以及保险公司自营等多种形式的农险试点。2005年,宁夏、内蒙古、湖北、云南、北京、黑龙江、四川等地部分县市相继开展和深化了农险试点,当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7.29亿元,同比增长84.26%,首次扭转了1994年以来农险逐年萎缩的局面。目前我国近90%的省份都已尝试农业保险业务。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5亿元,为“三农”提供的风险保障达733亿元。
农业保险的推进,给农民撑起了“保护伞”。2006年夏,台风“碧利斯”席卷华东沿海,上海市奉贤区种植西瓜的农户损失惨重。好在755户瓜农上过保险,台风过后没几天,瓜农们就收到了保险公司送来的55万多元赔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有关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平均每年约有3亿亩农作物受灾,2亿多农村人口受到灾害影响。而在灾害面前,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很差。没有农业保险的庇护,常常是“一次重灾,即刻返贫”“一年受灾,三年难翻身”。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已成为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将有实质性突破。”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过去没有中央财政支持,各地的试点主要由地方财政支持,今年中央财政有望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配套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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