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1月31日公布首批区域限批整改情况,并表示今后对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和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的地区或行业,对多次发生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行政区域,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据介绍,自1月10日开始,环保总局与河北、山东、贵州、山西4个省环保局已对唐山市、莱芜市、六盘水市和吕梁市暂停了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所有项目的环评审批。至此,与唐山市和大唐国际限批捆绑的项目“唐山热电厂技术改造项目(2×300MW)”已停运1机2炉;与莱芜市限批捆绑的项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已停止建设;与六盘水市限批捆绑项目“贵州发耳电厂4×600兆瓦新建工程”已停止建设,“贵州野马寨电厂(3×200MW)技改工程”已全部停止。
“82个严重环境违法项目中,至今仍有一些项目对环保执法置若罔闻,继续违法运行。”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说,“山西吕梁焦化厂一期工程(60万吨/年机焦)”2号焦炉仍未停止生产;“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和“海南洋浦海发面粉加工项目”2个久拖不验的违法项目,至今未见整改;“山西古交发电厂新建2×300MW工程”、“云南建材集团日产4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和“宁夏宁东马莲台电厂2×330MW工程”3个“三同时”严重违法项目,对环保总局限期整改要求毫不理睬,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工程”、“内蒙古蒙华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2×200兆瓦供热机组工程”、“上海米其林回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子午线轮胎项目”、“江西贵溪电厂二期2×300MW工程”4个严重违法项目,整改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未批先建的“云南玉溪峨山天大工贸有限公司新建二号焦炉项目”与“山西省运城闻喜县海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炉项目”,至今仍未停止生产。
潘岳表示,对这些继续违法运行的项目,环保总局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以外,还将进一步扩大该地区、该行业的限批范围。他说,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低、“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和行业。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限批”范围与层级,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国家主要控制断面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河流流域等都将采取“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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