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预拨92亿元用于免除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季学期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继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2007年这一惠民政策将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8亿中小学生,同时,中央财政还将安排经费适当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为保证今年春季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近日,中央财政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拨了2007年春季学期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92亿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5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7亿元。
财政部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切实按照国务院要求,足额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资金,将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各中小学校,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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