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为保证今年春季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近日,中央财政向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拨了2007年春季学期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92亿元,其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75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7亿元。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继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后,2007年这一惠民政策将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48亿名中小学生,同时,中央财政还将安排经费适当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财政部统计显示,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国西部地区已经有4880万名学生受益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平均每名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2007年将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全国1.48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所需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他表示,这一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标志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正在发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深刻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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