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张景勇)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1日说,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包括从严和从宽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第一个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专门指导性文件,对检察机关如何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提出具体意见。童建明说,“严打”是宽严相济政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体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毒品犯罪以及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确保稳、准、狠地予以打击。
“检察机关要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和注重效果的原则,既要防止只讲严而忽视宽,又要防止只讲宽而忽视严,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童建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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