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的系列收入分配报告显示,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存在较大差别。1990~2005年,平均货币工资收入最高最低行业之比由1.76∶1扩大为4.88∶1。在报告中,国家发改委公开承认:政府调节收入力度不够。
但是,在分析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时,发改委认为,收入差距扩大,是因为国有单位收入增长较快,而收入增长较快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资源分配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一部分垄断行业“利润获得相对容易,所以工资增长也就比较快”。我以为,这个说法与承认“政府调节收入力度不够”是自相矛盾的,也是不能服人的。如果政府真想管,也真下了功夫,“资源分配上占有一定优势”能成为一些行业无限制增长工资的理由吗?
所谓资源占有优势,不过就是拥有获得额外利润的条件。但问题在于,这个资源并不是企业的,更不是个人的,而是国家的。所以,额外的利润,理所当然应当归国家。而不能谁占有公共资源,谁就用来优先为自己谋利,否则就事实上造成了对国有资产的侵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收入控制,不仅是为了避免收入失控造成分配不公,破坏社会公平,更是对国有资产实施监控,防止企业通过无限制的工资收入增长,悄然攫走利润,侵蚀国有资产。
但在实际监控中,政府沿袭的却是老得掉牙的“工效挂钩”的方法。这一方法,在计划经济时期曾起到过抑制收入过度增长的效用,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弊端日益呈现:一是利润指标的确定,采用“因素法”(上年实际完成数加新年的新增因素)来确定,实际造成对以前不合理的认可,包括对资源占有优势决定产品和服务价格,进而决定利润分配的承认,结果致使非劳因素过分介入并左右收入分配,让过去工资水平高的行业和企业永远高下去。二是工资水平的控制重纵向的比较,如物价上涨、利润增长水平,却轻横向——全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整体比较,结果收入大大增长,而且“理由十足”:因为我多盈了利。因此“工效挂钩”成为了一些行业和企业侵蚀国有资产的遮羞布,也成了政府部门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采用这样的“工效挂钩”法,行业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自然必定扩大。
所以,政府真要有效控制一些行业收入增长过快过高,就必须下决心解决三个问题:第一,重视企业收入的控制,包括对企业中大量存在的隐性收入,比如入股分红收入、缺少有效外部监控的工资外收入(比如免费电、水)、职务消费、擅自提高的公积金等,都纳入有效的监控;第二,对长期沿袭的“工效挂钩”方法进行修改。一是在确定利润指标时,充分考虑到公共资源占有的因素,使指标确定得更合理。不让资源占有成为一些行业获取高收入的优势。二是下达工资总额指标,不仅考虑企业内部纵向的工资水平和利润水平,同时考虑横向的劳动力工资水平,划定一个整体工资水平的控制红线。比如,最高不得超过各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不得超过各行业平均水平的百分之几。第三,跳出方法论的角度,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视,反思行业性管理为主的体制是不是削弱地方政府监控的原因,反思一些行业拥有的垄断话语权是否左右了政府的监控,政府是否事实上存在对某些行业和企业过分迁就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
在收入分配的调控上,老百姓期待的,不只是政府部门承认收入分配调控有“错误”,更是各级政府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实现社会公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上有更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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