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日检查发现,一些加工企业在豆腐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染料碱性橙Ⅱ。为确保豆制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今天紧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介绍,广东质监部门检查发现广东中山市东升镇志斌豆腐加工店在加工中使用碱性橙Ⅱ。质监部门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使用含有碱性橙Ⅱ的原料来源于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食品公司云峰商店。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湖北省质监局连夜追查有关企业。经查,云峰商店从湖北武昌区千家街肖长海商店进货3桶,标称为天津市染料化学工业公司第三厂出品,每桶35公斤,已销售85公斤,现场剩余20公斤,销售流向是广东佛山和中山集贸市场。
据了解,碱性橙Ⅱ(Basic Orange Ⅱ)是一种偶氮类碱性工业染料,俗名“王金黄”、“块黄”等,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该物质未列入食品添加剂范围。据了解,由于碱性橙Ⅱ比其他水溶性染料如柠檬黄、日落黄等更易于在豆腐以及鲜海鱼上染色且不易褪色,因此一些不法商贩用碱性橙Ⅱ对豆腐皮、黄鱼进行染色,以次充好,以假冒真,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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