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对我们读书人来说是一种侮辱”
骗取他人1千余万元被指“三宗罪”,嫌疑人面对指控竟如此辩护
昨日9时,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朱小奇涉嫌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罪、诈骗罪一案,公诉机关的指控材料显示,其涉案金额达一千余万元。
1997年至2000年8月,朱小奇谎称可以合作经营汽车业务,采取借款并许下以高额利息回报作为诱饵的方式,先后6次骗取韩晓光人民币112万元,并以同样的作案手段,骗取了宋建华、宋福天、孙志荣等人。审判法官向记者透露,这些被骗人都是朱小奇平时的朋友,受骗次数最多的竟高达5次。
大学文化的朱小奇强调,他的行为不应该构成“诈骗”罪名,“诈骗对我们这些读书人来说就是一种侮辱。”朱小奇的辩护律师辩称,对朱小奇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一罪名无疑义,但合同诈骗罪这一罪名不成立,因为与这一罪名相对应的犯罪事实应该属于集资诈骗罪,至于诈骗罪,则根本就不能成立。
最后,法院称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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