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我国将严格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项目

www.zjol.com.cn  2007年02月06日 15:59: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6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中国今后将严格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项目,对属于越权减免和不符合减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财税部门一方面要抓紧调整税额幅度及标准,扩大征税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国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此外,还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行为,严格控制减免税。根据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

  政策强调,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此外,各地要制定完善的减免税审批管理办法。要加强对减免税项目的后续管理。对属于越权减免和不符合减免规定的,要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韩洁 编辑: 施袭森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