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黑老大轮椅上领死刑
黑社会团伙18人上庭哲学军被处罚金60万元
【黑色主角】
哲学军今年42岁,早在1992年1月,他就因流氓罪被新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98年12月,又因故意伤害罪被新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同年因病被保外就医;可就在因病保外就医期间,他先后纠集20余名社会闲散成员充当打手。18名被告人在法庭前一字排开,惟独该黑社会团伙“老大”哲学军坐在前面。他因病被允许坐在轮椅上听判。昨天下午1点,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新民哲学军黑社会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
【庭审直击】
四百人旁听黑老大有“座”
昨天中午12点5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就已经坐了400多人,他们都是哲学军案被告人、被害人的亲属。下午1点整,哲学军等人被带上法庭,其中最前面的哲学军坐在轮椅上,由其他两名同案推到了审判区。被告人的家属们立刻骚动起来,纷纷挥手示意着,被告人则回头应声,勉强挤出点笑容来;而被害人的家属则握紧了拳头,口中愤怒地骂着。在法官和法警的控制下,现场又安静起来。在整个宣判过程中,哲学军一直坐在轮椅上,低着头,听的非常仔细。厚厚的判决书,法官共宣读了一个半小时。
【细数罪行】
六宗罪并罚被判处极刑
法院审理查明,这伙犯罪分子横行新民市,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8项重罪,作案66起。法院审理认为,哲学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该团伙中,哲学军处于领导者地位,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
法院判决哲学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他成员均获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其团伙成员中还有两人被判处死缓;数罪并罚中,最高的一个累计32年,与多名同案一样判决执行20年有期徒刑。
市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这是今年市法院较有影响的案件中首起有被告人判决死刑的。宣判后,哲学军当庭表示上诉,其团伙成员也大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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