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王刘招华受审续:一审第二次开庭“毒王”辩称毒品是减肥药
刘招华案昨进入一审第二次开庭阶段,相关鉴定专家证明减肥药就是毒品
昨日上午,被控制造毒品18多吨的“世纪毒王”刘招华(本报曾详细报道),因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进入一审第二次开庭阶段。据悉,在去年6月26日第一次受审时,刘招华坚称自己造的不是毒品,而是可用于减肥和灭老鼠的药物。
为此,昨日检察机关专门让广东省公安厅一名化验工程师出庭作证,证明刘造的是毒品。
因该案重大而且敏感,和去年第一次开庭一样,广州中院不给该案办理旁听证,除了主要家属外,其他人等一律不能进入法庭。记者通过相关渠道得到了庭审的部分相关内容。
据悉,检察机关先是出示了两名与刘招华具有关系的毒犯的供述,随后让广东省公安厅化验工程师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
据知情者透露,刘招华仍坚持,他造的不是冰毒,而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跟甲基苯丙胺(冰毒)完全不同。
刘招华还说,他造的化学物品是一种“化学中间体”,目前可应用于灭鼠、减肥等有关用途,而不是作为毒品使用。其代理律师当庭反复陈述,刘招华制造的不是冰毒,因此他是无罪的。
记者还了解到,刘招华初次被审时,他的二姐刘月春因为是本案证人,不能旁听审判,一直在法庭外徘徊。那时,她已经10年没见过弟弟,从福建来广州前,她还给弟弟赶制了两套衣服。昨天,除了刘招华大姐的儿子外,刘家没有其他的亲属前来旁听。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点持续到下午两点,法官宣布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