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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新规:无证行政执法将追究责任

www.zjol.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40: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将对无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等行政执法行为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对无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或者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的,不使用法定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票据的,不落实罚缴分离规定及擅自挪用或者处理没收扣押财物的等13类行政执法行为必须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行政执法责任人按情节轻微、严重、特别严重三种类型,分别按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等进行处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陈钢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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