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启动了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
据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7日介绍,2006年4月19日,国务院第133次常委会决定,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探索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强对矿区周边的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国家林业局此后提出了开展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意见和建议,并决定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
规划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本底调查,摸清全国矿区开发对植被的破坏程度,需要治理的规模和分布;二是总结现有矿区生态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为编制规划提供依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三是提出矿区生态恢复与治理的有效途径,明确建设内容和重点任务;四是研究制定矿区生态治理的投资标准,分析、测算各类矿区治理的成本费用,提出治理投资指标体系和生态补偿方式,明确治理投资资金渠道;五是建立矿区生态治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矿区企业等在矿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的主要成果包括《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各类矿区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投资、补偿的标准和相关指标体系,以及规划成果相关的图表和本底调查基础数据等。
此外,国家林业局日前还启动了全国林业发展区划,通过林业发展区划,分区域提出林业发展方向、建设重点和政策措施,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区域发展目标明确、建设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得当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为各项林业工程建设、制定相关方针政策、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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