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列房屋开发成本,经歙县国税局查实后,该企业依法应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共计636万元,现已全部收缴入库。
据歙县国税局介绍,2006年10月,该局在检查时发现,歙县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以虚列工程填土款,代收水电立户费,代各建筑企业交纳建筑安装营业税、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个人所得税,预提土地拆迁补偿费等名义虚列房屋开发成本的情况。
为了查清该企业虚列房屋开发成本的真实性,歙县国税局检查人员及时向相关的建筑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协查函,并就有关情况及时到广东等地外调,最终查实,该企业从2003年至2005年共计虚列房屋开发成本1100余万元。
歙县国税局依法对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出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63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其中税款398万元,罚款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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