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版权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了《2006年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2006年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
一、“隆回电脑服装学校”网站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隆回电脑服装学校” 网站是一家提供盗版专业软件的网站。经湖南省版权局调查查明,“隆回电脑服装学校” 网站(网址:www.fxzz.com)系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罗某于2000年开办。网站主页载有“低价提供布易ET2006软件”、“低价提供智尊宝CAD”等各类CAD软件的信息,并公布了罗某的联系方式、购买流程和银行帐号。该网站没有依法在通信部门备案。上网用户通过访问该网站选定需要的服装CAD软件,按照网站公布的QQ号码,与罗某取得联系,谈好价格与交易细节后,用户将现金汇入罗某指定的帐号,由罗某邮寄软件和加密锁(软件需配备加密锁才能使用)给用户。
罗某通过网站展示、销售的软件均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而是从网站下载或委托他人破解的。其中“布易ET2006”软件,就是罗某从厦门王某那里获得破解信息,然后又从北京赛孚耐公司长沙代理处购买了加密锁,将破解信息自行输入到加密锁中,以避开权利人为防止软件被盗版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同时,罗某还作为中介承揽软件破解业务,帮助他人破解各类CAD软件。
罗某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极大地扰乱了CAD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湖南省版权局已责令罗某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没收主要用于制作、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计算机设备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火影堂网吧”侵权案 2006年12月,长春市版权局根据吉林省版权局关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部署,在协同各县(市)区文体局主动出击,联合检查中发现,该市所有的网吧均设有电影服务器,未经授权为上网用户提供电影观看服务。各网吧电影服务器中的盗版影片来源主要有:从网上下载、用光盘向硬盘上拷贝、从专门提供盗版电影的公司购买等三种方式。其中专门向网吧提供电影片源服务的公司在长春市有三家,分别是“中国网吧院线”、“火影堂”、“乐吧影院”。其中“火影堂”向网吧提供一套软件平台,安装在网吧的后台,由网吧管理人每天登录“火影堂”网站,有选择地下载4—5部影片,“火影堂”每月向网吧收费50—80元。长春市版权局依法扣押了“火影堂”网站的服务器,关闭了软件平台,并罚款8000元。
在调查中还发现,英图网络联盟天兴店网吧长期使用“火影堂”软件平台下载盗版电影,私自架设电影服务器,为上网者提供侵权电影收看服务。长春市版权局依法对英图网络联盟天兴店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涅盘中文”网侵权案
“涅盘中文”网站是一家向公众传播下载文字作品的网站。经四川省版权局调查核实,“涅盘中文”网站(网址http://bbs.npzw.com/)系由唐雄军于2003年3月设立。自设立至今,唐雄军未经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通过“涅盘中文”网上载、传播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著作权的《草侠》等1000余部文学作品,并通过发布广告等方式进行营利。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四川省版权局依法做出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服务器1台的行政处罚。
四、“叶工坊”网站软件侵权案
“叶工坊”网站是一家大量提供侵权盗版软件下载服务的网站。厦门市版权局与厦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过一个多月的联合调查,查明:该网站有两个域名,分别是www.leafweb.cnom和www.leafz.com,由上海科委下属某公司的一位员工自行架设运营。该网站上提供的大量软件均是美国商业软件联盟会员公司的软件,经商业软件联盟证实,其中大量软件均为盗版。该网站虽未通过提供软件下载直接收费营利,但却通过与“google”网站链接广告进行营利,经初步分析其获利数额已达到犯罪标准。厦门市版权局已正式将该案移交厦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五、“仁合书店网”非法销售图书案
“仁合书店”网是一个违法分子专门用于发布侵权盗版图书销售信息,并进行线下销售的网站。2006年11月24日,济南市版权局和市公安局抽调精干执法人员成立了案件调查小组。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赶往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济南市槐荫区“新林”网吧,对服务器进行检查取证,并依法扣押服务器。另一路迅速控制该网站管理和维护人员王润军,经询问,很快查明该网站的建立者刘淑英、刘淑华及其详细住址。经蹲点调查,刘淑英、刘淑华二人先后归案,民警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检查,当场扣押作案用微机一台,销售帐目一册。
据刘淑华、刘淑英交待,自2005年9月份以来,两人为谋取私利,投资4000余元委托他人建立网上“仁合书店”,在网上设立图书目录和价格,并开设专门帐号和专门通讯方式进行网上售书。截止案发时为止,共销售盗版图书总销售额为43366元,赢利约12000元。限于经济状况,刘淑华、刘淑英二人没有设立专门仓库,而是采用收到需求信息后到济南市英雄山文化市场等地拿货的方式进行销售,网站上的信息是从其它类似的网站上拷贝过来的。济南市版权局依法对其作出关闭网站、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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