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每日电讯》2月3日报道,春节将至,不少商场和超市展开了“卡券大战”,一些卡券的最高充值额达5万元。从礼品券到代币券,从现金券到购物卡,商家在一次次变换花样创新手段的同时,事实上已经蜕变成了某些人的“贿托”。南昌市沃尔玛大宗购物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最近办卡的人很多,购物卡便于携带,使用起来比现金券方便,可以随时充刷,没有找兑麻烦。用购物卡送礼还非常体面,因而备受“青睐”。
购物卡从最初单位给员工发放福利的一种方式,逐步发展成为社会上送礼的形式之一,甚至演变成变相的行贿,其形式相对隐蔽。如果不对这种相对模糊的、变相的行贿方式进行明确和具体鉴定,我们担心,购物卡的泛滥有可能演变成腐败的一种新形式。
据有关媒体调查,现在各地不少商场在发行各种形式的购物卡,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单位。为了规避检查,这些购物卡多数以“办公用品”、“食品”等形式开具发票,也不在商场销售上做记录。而购卡的单位则以“过节费”、“辛苦费”、“误餐费”、“红包”等名目,将购物卡送给上级主管部门或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及个人,用以交流感情、稳定关系等。有关人士坦言,逢年过节给一些业务部门送送购物卡,既体面又方便,一般都不会遭到拒绝,这在同行业中已成“时尚”。
其实,购物卡只是不少隐蔽的商业贿赂形式中“物贿”的一种,类似的还有送字画、古董之类的“雅贿”,送股票、基金之类的“证贿”,以及给一些权势人物退休后提供高薪岗位、安排某些领导干部的子女和亲属担任高级职务的“权贿”。这些隐性腐败的新形式因缺少法律调整,治理起来比较困难,扩展的范围也更为迅速,对社会的影响不可小视。
近年来,各地纪检部门加大了节日反腐力度,以送现金和高档礼品为主的传统送礼、行贿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利用代币卡券送礼、行贿因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如果不进行明确的定性,纪检部门就不好区分“行贿”和“送礼”。虽然有关部门对代币券卡做出过一些规定,但由于执行得不彻底,管理时紧时松,以致事实上代币券卡在一些地方已呈泛滥之势。“卡券大战”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购者得方便,收者得实惠,商家得利润,而这“三赢”的背后,却是商业道德的沉沦和社会风气的败坏。如果听任这些隐性腐败现象泛滥,必然会侵蚀多年来的反腐败成果。
高度关切、有效治理各种隐性腐败,是整治腐败、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因此,有关方面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相关立法,对隐性腐败明确予以定性,不给任何腐败形式生存和泛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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