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之一(黑体):(以下楷体)我来自湖南小山村,我今年19岁。父亲多年生病躺在床上,没钱看病。我想找个好心人,用我的处女身换些钱,帮助家里。
短信之二(黑体):(以下楷体)有个19岁女孩。她妈妈出了车祸,瘫痪在床。女孩为给她妈妈治病,愿用处女之身向好心男人换些钱。
……
今年1月底,一位先生到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报警,说他的手机经常接到这样短信。
短信招嫖在浙江省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一情况引起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领导的重视。通过侦查,昨天凌晨,两名组织介绍卖淫的女子和3名卖淫人员在下城区长德公寓一租房内落网。
团伙共5人。老板刘某(女),重庆人;主管王某(女),贵州人。3名小姐分别是老板和主管的同乡。两个19岁,一个20岁。
2006年9月,刘某在杭州一家酒吧认识了王某。两人商量怎么挣大钱。
刘某提议找处女卖淫。
“到哪儿找愿意卖身的处女啊?”王某犹豫。
“是不是处女没关系,只要长得像处女就行!”刘某胸有成竹,“我们到老家去找,越土越好。”
两人分头回各自老家找“处女”。一星期后,两人带回3名年轻女子。
下一步就是寻找客源。
刘某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车主信息,心生一计。她约这个卖信息的人在酒吧见面。
刘某花2000元买了数百名男性车主的资料。然后和王某挑灯夜战,筛选招嫖目标。“车价10万元以下的车主,一律不考虑。”刘某王某确定原则,又各自分了工。
刘某当老板,掌管选定的车主资料。王某当主管,用6部手机,分别向“潜在客户”发送招嫖短信息。刘某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买来海绵条、黄鳝血、鸽子血,向小姐传授假扮处女的方法。
短信有回复的,刘某负责在电话里和对方谈价钱。最低一次要了1000元,最高一次达到8000元。谈妥价钱后,小姐打车或乘大巴、坐火车赶往嫖客指定的地点。
小姐外出陪客的费用由老板刘某支付。小姐回到租住处,嫖资全部上交刘某。刘某身边有一本账册,上面记着小姐外出的次数,以及每次外出挣钱多少。
卖淫女黄某交代,她在刘某手下做了3个月,扮过70多次处女,跟了70多个男人,挣了两万多元。“我们每次出门陪客,老板只给300块。我挣这么多,老板就更多了。每次出门,老板都把沾血的海棉条放在我包里。提醒我,趁男人不注意时,把海棉条拿出来往床上挤一下。”
黄还交代,这3个月,她们去过富阳、萧山、海宁、临海、临安和义乌等地,嫖客的年龄相差很大,小的只有20岁,大的有70岁。都有车。
昨天,刘某和王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西湖警方刑拘;同时,西湖警方对3名卖淫女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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