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等11个部门参加的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协调员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
据了解,该计划阐述了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和管理现状,结合公约义务和要求,明确提出了我国履约战略目标和具体的行动计划,以及实施计划的能力建设与资金需求等。此实施计划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