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职业技术学校打着“念国内大学,拿国外文凭”的旗号,在招生广告中夸大宣传,最终未能履行承诺,被该校学生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判令技术学校退还学费5万元。
2002年以来,北京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广告中称,该校与澳大利亚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国内凡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学生就读该国际合作项目,就可获得全澳大利亚38所大学认可的课程文凭,愿意前往澳大利亚深造的,可以出国深造,不愿出国的,在国内学习3年,可以获得国际承认的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北京学生小王听信了广告宣传,进入该校学习3年后却被告知,由于澳大利亚方面的原因,其就读的国际文凭(大本)项目班被解散了,学校不再继续提供课程,学生自寻出路。为此,小王将学校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退还全部学费并作出经济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技术学校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非学历教育的社会力量举办学校,主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不具有颁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资质。技术学校在2002年初发布的相关简章、广告中有关于在该校学习国际合作项目的学分可置换为澳大利亚相关大学的学分及对应文凭,并被全澳38所大学认可的内容属于夸大宣传,极易误导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学生与家长。对此,技术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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