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 2006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明显加大,共查处10883起商业贿赂案件,涉案总金额共37.66亿元。总的看,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顺利,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
在国务院新闻办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干以胜说:“2006年,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办案手段,突破了一批性质恶劣、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
2006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6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9个方面,认真查找和纠正经营活动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干以胜说。据介绍,全国有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相关主(监)管部门被纳入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范围。“通过自查自纠,各行业经营者和管理者普遍受到了反商业贿赂教育,正确行使权力的观念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有所增强。”干以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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