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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包工头为讨薪爬上40米塔吊 不给钱不下塔

www.zjol.com.cn  2007年02月14日 15:24:0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核心提示:2月13日上午9时许,在南宁市青环路的“和美春天”工地内,一名湖南籍包工头李某,为了讨要工钱,爬上工地内的一座40多米高的塔吊顶部,扬言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经过现场工作人员近6个小时的劝说,李某最终才从塔吊上爬了下来。

  不给钱就不下来

  记者赶到现场时,李某在塔吊的吊臂上已经呆了将近3个小时如图。当时,烈日当空,地面气温达25摄氏度左右。建设施工单位——南宁市土木建筑工程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开发商、青秀山管委会、建设部门、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派出所民警、119救援人员、120医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已赶到现场。

  上午11时30分,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李某虽慢慢从吊臂走回到塔台,但却迟迟不愿意从塔吊上下来,还大声说道,建设单位说的话都是骗人的,不答应他的条件,他就不下来。

  被人追讨上塔吊

  据了解,李某在承包了建设施工方主体工程的部分工程后,又将自己承揽下来的工程分包给一些小包工头。现在,这些小包工头没有得到钱,连日来都追着向他讨要,并扬言再不给钱就打他。记者在现场见到了其中3位追讨工钱的小包工头,据他们介绍,李某本来答应今天给他们钱的,他们手下的工人也在等着钱回家过年,拿不到钱,他们也难免被工人暴打。一名小包工头还告诉记者,他从李某那里承揽下墙面刮泥灰工程,截至目前,李某共欠他工程款8万余元。其余2位小包工头也都有万余元工程款没能拿到手。

  条件谈妥下塔吊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之前建设施工单位已经向李某支付了100余万元工程款,之所以有部分工程款没能兑现,主要是因为双方在结算方式上产生了分歧。如果按照建设单位的计算方法,工程全部完工只需再付给李某工程款28万元;但按李某自己的算法,这笔款项却是40余万元。

  建设施工方的负责人说,其实昨晚他们一直与李某在一起,双方对账至次日凌晨2时左右,没想到今天一早,他就采取了这样的过激行为。退一步说,工程尚未完工,有何分歧大家可以提出来,并各自派出结算员,在有关部门的公证下对账。建设施工单位虽然也有自己的“苦衷”,但人命关天,时间拖得越久,李某在塔吊上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越大,谁都不愿意看到惨剧发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建设施工单位终于答应与李某的代表就工程款数目进行现场对账,并答应支付已经确认的部分。下午3时30分,经多方劝说,李某终于从塔吊上爬了下来。此时,已在现场等待了近6个小时之久的工作人员一直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下来。

  违法分包教训深

  这起事件虽最终得到初步解决,但其中教训却值得各施工企业牢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施工企业违法层层分包所致。根据我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筑行业承建项目主体工程的劳务分包,必须要与有企业资质的法人签订劳务合同。而像李某这样随意层层分包的情况,极易导致拖欠民工工钱事件发生。

  同时,青秀山管委会一位负责人也指出,像李某当天所为属于一种恶意追讨行为,是不可取的;其实他完全可以通过相关部门,以及正确的法律渠道去解决问题。而据记者了解,采取恶意追讨方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是要受到惩处的。(记者陈峰实习记者徐天保)


来源: 搜狐网 作者: 编辑: 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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