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所增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章,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领导干部1269人,违纪金额5448.37万元;查处参加赌博的党员干部5754人。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讨、廉政歌曲传唱和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创新、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廉洁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开始形成。
(五)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了一批重要的国家法律制度和党内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审判机关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逐步完善对职务犯罪侦查的监督制约机制。中央组织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等规定,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国务院审改办对国务院部门现有的1800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论证,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开始启动;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到中央、省级所有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和代建制范围继续扩大。金融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工业用地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00亿元。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迈出较大步伐。全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131.53万人次,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1.95万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5.13万人次,实行诫勉谈话5.79万人次,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家中央管理的银行、4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保险公司进行了巡视,开展了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对150个市(地、州)、507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国务院有的部门也开展了巡视工作。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稳步推进,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深入进行,一些地方在清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促进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逐步推行。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
报告认为,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一些地区和部门运用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创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国建立2166个行政服务中心、4864个行政投诉中心。受理109821件行政效能和行政过错方面的投诉。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5357人主动登记,撤资退股7.09亿元。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2006年共给予政纪处分37775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对此,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中央纪委常委会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切实履行职责,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全党全国人民的监督,力争把工作做得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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