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部分已被查处取缔的传销组织名单和用于传销的部分产品名录,工商总局同时发布打击传销2007年第1号提示:警惕传销,反对欺诈。
被公布的传销组织有: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武汉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莱克萨斯香港分公司;广州扬森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国欧丽曼化妆品公司;上海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国王牌88传销组织;江苏观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莱蒂菲传销组织;纤瀛国际传销组织;广州天冀公司;北京恒源伟业电子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得利(华良)公司;黑龙江鹤岗“盛世临”传销组织;贵州红跃药业有限公司;品品得(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佑融国际贸易公司。被公布的产品有:“盛世临”保健品;“蝶贝蕾”化妆品;“法国欧丽曼”化妆品;“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鸸鹋油;“天狮美丽佳人”化妆品;“伊美牌”牛初乳冻干粉胶囊;“伊美牌”化妆品、保健品;紫苏油;“广美莎缇”化妆品;“扬森牌”化妆品;“肤美一生”化妆品;纤瀛国际内衣。
工商机关三点提示,一是警惕“拉人头”式传销。传销组织一般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将人员骗往异地。二是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实施奖金发放。三是警惕利用已被执法机关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者虚假注册的公司的名义骗取钱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