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随着台湾检调机关侦办的深入,力霸集团弊案案情持续扩大,目前涉案被告已多达91人、被限制出境人数多达96人,初步估计非法金额可能超过新台币500亿元,从而创下台湾地区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犯罪金额最高的经济犯罪纪录。
据报道,涉案的91名被告,包括不少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的家族成员、亲友和公司高层主管。台湾检调机关侦办工作即将结束,调查部门预计在春节过后陆续将弊案移由检察机关办理,预料该案被告总数最终将超过100人。
力霸集团是台湾有数十年历史的大企业,经营范围横跨金融、电信、宽带网络、食品化工、房地产、服务业等各行业。2006年年底,力霸集团突然宣布已向法院申请重整和紧急处分,并获得法院裁定同意,力霸集团的上市公司嘉食化纤、力霸股票停止交易。而这两家公司长年亏损,共负债新台币400多亿元。力霸旗下的“中华商业银行”随即发生挤兑现象,台湾社会为之震动。当局检调机关怀疑力霸集团涉嫌掏空企业和进行非法关联交易,于2007年1月初立案侦办,但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分别于2006年12月30日、2007年1月1日离台,现滞留美国不归。
据介绍,按照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公司重整”是指法院认为仍具经营价值却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裁定它“重整”,使该公司得以重新调整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让企业重建再生。一旦法院同意“重整”,债权人就不能追债讨债,企业主有法令保护,在这段期间可以欠债不还。现在法院已经给予力霸企业“紧急处分”,禁止债权人(包括贷款银行)执行债权,企业本身也不准变卖资产。重整及紧急处分的裁决,要由该企业集团申请之后方可获得。一般都是企业集团早做好了转移掏空资产、变卖家当等动作之后才申请重整,届时多半已无资产可卖,大小股东讨债无门,这类戏码在台湾已上演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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