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顾瑞珍、崔静)中国科学院26日正式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科学不端行为的内涵、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科学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
“发布《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就是为了在科技界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强调科学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中国科学院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路甬祥说。
《意见》主要包括建立和维护科研行为规范、明确科研行为的基本准则、加强学术环境建设、防治科学不端行为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5个部分。在中国科学院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均要遵守本《意见》。
据介绍,《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主要从科学的价值、科学的精神、科学的道德准则和科学的社会责任等方面宣示了科学的理念,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则对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二者连同已制定发布的《关于加强创新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评价体系的决定》、《关于加强创新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科学院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中国科学院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等文件,构成了进一步推进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
《意见》对加强学术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科学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落实意见要求,中国科学院设立了科研道德委员会及院属机构科研道德机构。
路甬祥表示,本次发布的《意见》对科研行为的道德准则、行为人的自律责任、科学不端行为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是对已有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必将对构建和谐学术生态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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