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的一个上午,在成都市金牛区法院18号法庭上,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说它特殊,是因为从坐在法官席上的“审判长”,到“陪审员”以及“原告”、“被告”,真实身份都是农民工。
请农民工模拟庭审,这是为何?策划者、成都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李永惠说,此举是为了让农民工开展“换位”思考,以更有效地增强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据介绍,在这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张福贵”于去年10月在红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在从库房拿货下楼时,不慎将左腿摔伤。“但单位拒绝进行工伤认定和支付医药费,为此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认定有劳动关系。”坐在原告席上的“张福贵”显得情绪激动:“我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告是由公司厨师叫来帮工的,不是公司招聘来的,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反驳道。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最终判定,由于原告有餐厅的工作牌、工资单、工作服装等,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充分,因此判决:原告“张福贵”胜诉,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确立,被告应按法定程序对原告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够胜诉,靠的就是举证。”从法官席上走下来的“审判长”胡建英说。她认为,通过模拟判案,她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同时也体会到了法官判案的不容易。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的傅华教授认为,这样一种换位式的普法教育能使农民工身临其境地了解案件审理的过程,从而引导他们通过正当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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