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昨天(2月27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委办局就条例实施答记者问时表示,2007年,北京将在300多个街道建立100个社区康复站。
百个康复站将统一标准
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透露,2007年北京市计划建立100个社区康复站,帮助精神残疾人和智障人员进一步恢复健康。这100个站的硬件设施、场地大小、医护人员配备都有统一标准。
所有贫困患者免药费需千万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介绍,全市12105名贫困精神疾病患者中,仅有3634人免费服药,经费不足。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一个贫困患者每年服药需要600元,只要有1000万就可以解决所有贫困精神病患者的免费服药问题,目前正在和财政部门协商。
心理咨询机构不得诊病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配合条例的实施,目前卫生局正在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心理咨询活动,要求心理咨询机构的心理咨询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心理学专业学历证书;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同时,心理咨询机构不得从事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等。尽快做到高校100%开设心理健康课程。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须建档案
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发布《北京市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发现规定的两大类39种精神疾病须报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还须建档案。
39种精神疾病包括15种重性精神疾病和24种非重性精神疾病。办法确定,医疗机构实行精神疾病信息周报制度,每周将病例报至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建立档案,定期接受医学访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