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不交农业税,读书不交学杂费。”继去年农民种田不缴税后,2007年春季开学,湖南省将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部免除。
作为湖南省政府今年为民办的八件实事之一,湖南省保障办日前就新机制的实施作出详细说明,政府将投入19.8114亿元启动新机制,让更多的孩子享受优质义务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不交学杂费
湖南省保障办负责人介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主要包括4个方面: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下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各地必须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湖南省保障办明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免杂费的对象为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
明年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2006年,全部免除湘西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选择张家界市、益阳市的沅江市进行免学杂费试点;2007年,全部免除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
19亿多元启动新机制
2007年,湖南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需投入启动新机制资金198114万元(不含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其中,中央承担117942万元,占59.5%;省级承担55438万元,占28%;市级承担7547万元,占3.8%;县级承担17187万元,占8.7%。其中省市县三级应承担的新机制改革经费总额80172万元(免杂费补助60904万元、公用经费补助3232万元、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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