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卫生服务站就诊却遭遇右侧睾丸被切除,25岁的怀远小伙陈刚(化名)在与卫生站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对方告上法庭,为自己的“性”福索赔20万元。
2004年4月的一天,陈刚感到身体下部有些不适,就近到某卫校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当班医生诊断后,认为小钢患有睾丸鞘膜积水,消炎后放放水就好了,并定在4月22日上午动手术。4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小钢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该卫生服务站做手术。医生在未对患者用任何仪器检查、未办理登记签字手续、未采取任何消毒灭菌措施的情况下,就在专供病人吊水的简陋房间里给患者动了手术。手术中,医生突然对小钢的父母讲,小钢的右睾丸已坏死,必须切除,并保证手术不会影响左侧睾丸的健康和生育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小钢的父亲遂签字同意切除。
手术之后,小钢一直感觉精神不好、体力不济,无法正常工作。小钢认为是服务站不负责任,在病情不需要手术的情况下,随意进行睾丸切除手术,造成自己今天的后果,严重地侵犯了他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为此,小钢与卫生服务站就赔偿问题多次进行交涉,但始终无果。在交涉无效后,2006年,小钢诉至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10万元。诉讼过程中,经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因“右侧睾丸缺失”,丧失了生育能力和性功能存在障碍,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使配偶受孕,伤残等级为工伤八级。
日前,安徽怀远县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67800元,精神抚慰金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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