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设部对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作出部署,我国今年将着力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荣林教授认为,建设部的这一部署虽然范围仅限于“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却是中国力促农民工在城市“生根立足”的破题之举,也是难中之难。
目前我国农民工数量在2亿人左右。但这2亿人对中国经济和城市化进程作出重要贡献的群体,却一直徘徊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住房保障则更是空白。目前,中国的城市化率达43%。据预测,今后10年至15年,这一数据将超过50%。意味着全国要增加1亿至1.5亿城市人口,其中农民工占大部分。如何让这些人得到安居,既是房地产市场中日渐突出的问题,更是未来中国社会和谐不容忽视的“关键性”因素。
按照建设部的部署,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覆盖面扩及农民工的政策措施立意是好的,但如何具体落实,使之不会成为“画饼”,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此间观察人士认为,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公积金账号,以保证在不同统筹地区之间转移、接续、支取、使用方便。但目前,不同地区公积金标准还存在差异,统筹基金部分转移难度大。有建议认为: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公积金中心的作用。农民工公积金的转移在不同统筹地区之间转移的,接转社会关系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随同转移。回乡务农的,可保留公积金账户,作为接续公积金关系的依据,待其重新就业后,再凭证办理接续或转移手续。或者也可根据其自身要求,一次性取出。
其次,应当加强公积金账户的监管,提高公积金安全性让农民工放心。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公积金案件表明,违规使用、资金安全度不高是目前国内公积金管理中相当普遍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挪作他用、投资领域不当,都会令住房保障陷于落空的境地。2007年中国公积金管理的另一个新动向是加快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落实管委会决策制度。4年多前,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已要求各地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管委会中有关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这个“3个1/3”的架构下的群体决策制度还要进一步地完善。
再次,要采取措施增加农民工和企业交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加强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也是必要的。要对城市中不积极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加大引导和处罚力度,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扩大覆盖面。
最后,要加大户籍改革的步伐,消除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最终强调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才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正如朱荣林所说:“农民工的问题是职业与身份的不对称问题。由于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却无法与‘城里人’一样平等享受城市的各种福利,住房问题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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