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07全国两会
初始水权是国家根据法定程序,通过水权初始化而明晰的水资源使用权。初始水权配置(明晰)是国家水权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建立和完善流域(区域)水量分配制度、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制度和其他取用水权配置制度为核心,逐步明晰区域水资源管理权限,明晰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逐步规范和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及其他取用水权利的确认机制。水权转让是在初始水权明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有关水权交易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进行的转让行为,是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