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1天就领证结婚1月离婚屈从迷信草率婚姻
一对青年男女因为轻信2007年不宜结婚的迷信说法,在认识的第二天就匆匆忙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料结婚仅一个月,丈夫以婚前了解不够为由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前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夫妻俩达成离婚协议。
青年男女一见钟情
去年12月30日,31岁的男青年张强和23岁的女青年王云,经男方的舅妈介绍相识。由于双方彼此的第一印象不错,当晚双方家长就相约在一起吃了饭。饭后,舅妈受张家人委托,约王云母亲商量两人的结婚事宜。舅妈对王云母亲说:社会上流传2007年无春不宜结婚,而后年张强年满33岁,也是一道坎,不适合结婚,所以舅妈建议第二天(12月31日)就去办结婚手续。一开始,王云母亲说孩子们刚认识,要互相了解,还是过几个月结婚比较适宜。回家后,王云母亲和姐妹们一商量,大家都说这么快办婚事实在是太草率。
屈服迷信马上结婚被过滤广告
第二天(12月31日),王云母亲托姨妈去找张家商谈缓办亲事一事,但张家人坚持己见,认为王云的情况他们已经了解,由于社会上的一些说法,必须要在12月31日办理结婚手续。见王家人还在犹豫,张强亲自出马去找王云谈。姑娘终于架不住小伙的热情,最终于12月31日下午3时45分,两人在民政局宣誓领取了结婚证。双方还订于2007年1月28日举办婚礼。
丈夫起诉要求离婚2007年1月4日,按照当初的约定,张强家根据风俗向王云家送去了3.1万元的彩礼。世事难料,1月19日,两人发生矛盾,原订1月28日的婚礼不得不取消。1月30日,张强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云离婚,并要求王云返还3.1万元彩礼钱。张强起诉离婚的理由是:双方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很快就进入了谈婚论嫁阶段,婚姻基础薄弱,结婚草率,故要求离婚。
妻子为情开煤气自杀
接到张强的离婚诉状后,王云坚决不同意离婚。她认为,结婚是男方主动提出的,没过几天又无缘无故地提出离婚,对结婚和离婚如同儿戏,简直是无视《婚姻法》。在张强要求解除婚约时,王云曾为此开煤气自杀,幸被及时发现,才救了回来。因想不通,王云还离家出走过,最后因为思念父母才回了家。
针对两人的情况,法官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王云退还张强2.6万元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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