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前不久编制完成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中,浙江这个人均生产总值接近4000美元的经济强省,以87.1分的成绩名列榜首。
对此,浙江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解释,浙江省用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占全国3.75%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34%的GDP,而生态环境状况名列全国第一,与浙江这两年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是密不可分的。
2005年,浙江省环境处罚案件达8178件、处罚款达1.62亿元、个案处罚额达1.98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0.3%、92.9%、75.2%;2006年又创新高,环境处罚案件达10119件、罚没款达2.85亿元、个案处罚额度达2.81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23.7%、75.9%、41.9%。“在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没有大的增加和改善的情况下,连续两年全省环保系统罚没款大幅增长,基本改变了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戴备军说。
反思自身执法
环保系统一直有着“环保法律法规刚性不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说法,有人常将执法不力的情况,简单地归咎于环保法律法规刚性不足。
针对这种现象,2004年底,浙江省环保局组织专题调研并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发现环保法律法规虽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但环境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权代法等现象普遍存在。环境法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执法的能力,但实际上许多地方没有有效地依法履行这些执法职能。
戴备军认为,“环境法中单是对环境损害要赔偿这一条,如果执行起来就不得了。从目前情况看,环保执法还没有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要解决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当务之急不是改善外部条件,而是要解决好执法指导思想问题,解决好为谁执法的问题。”
执法观念的转变,成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关键。在2005年的全省环境执法会议上,省环保局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从自身找原因,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当年,罚没款就比上一年翻了一番。
与此同时,针对环保法律法规在执法刚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浙江省在制定环保地方规章上下功夫。200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可以对有关设施、物品采取暂扣或封存措施。
剑指污染大户
湖州市长兴县,国内新兴的蓄电池生产重镇。两年前,这里铅尘飞扬、烟气迷蒙,170多家企业每年排放16吨铅污染物。浙江省环保局将长兴列为“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三令五申:整治不好,新建项目一律不批。
重压之下,长兴县打出治污“组合拳”。整治后,长兴铅酸蓄电池企业数量减少到50家,分布范围从13个乡镇减到8个乡镇。据检测,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含铅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比整治前分别下降了94.1%、80.5%和24%。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浙江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20多个厅局组成的全省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各级环保部门将执法利剑挥向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大户,确定了11个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为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通过挂牌检查、限期整治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对于化工、医药、造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等9个重点行业和710项重点工业污染项目全面开展污染整治。一批能源消耗高、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企业受到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被给予处分,甚至被依法判刑。
考核不走过场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一些地方领导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干扰环境执法。
浙江省环保局负责人认识到,环保法律法规能否得以贯彻,环境执法力度能否加大,关键在于各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因此,浙江省环保局一改过去对地方政府推荐人选只是盖章同意的做法,派出考察小组认真考察,对不适合的坚决说“不”,保证了基层环保领导班子较高的政治业务水平。
对基层环保局“一把手”,省环保部门也严格考核,不走过场,对业绩平平者予以通报,直至建议地方政府免职。省环保部门还要求基层环保局“一把手”进行述职述廉,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结果通报所在地党委和组织部门。
浙江省还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省环保局补助资金3750万元,为每个县(市、区)配置了环境执法车,为10个设区市各配置了1辆高科技环境应急监测车。全省共设立环保乡镇派出机构101个。
浙江环保执法,正在挺起“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