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林业厅了解到,到今年1月底,辽宁已经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4171万亩,占应改面积的52%。515万农民从林改中分到了林地或者得到了山林转让的收益,辽宁山区农民“守着金山要饭吃”的局面逐步改变。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王海涛告诉记者,辽宁原有集体所有制林地8000多万亩,占全省林业总用地面积的86%。如果继续实行原来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不仅管护难的问题难以解决,还会造成大量的林地资源闲置。为此,辽宁决定2005年底开始在全省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辽宁林改十分彻底,除特殊地区的公益林外,全省集体所有制的林地、林木均列入林改。林改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均山”,就是直接分林到户;二是“均利”,就是把山林转让的收益分给农民。
王海涛说,一年多的林改实践证明,林权改革盘活了林业资源,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拓宽了农民致富渠道。很多过去的林业案件高发地区,林改后没发生一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林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2006年,辽宁非公有制造林271万亩,占年度造林总面积的74%。很多农民在分林到户后,搞起了山野菜、中药材等的种植,大大增加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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