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吴先生向当地的一家媒体反映了一桩遇到的烦心事:2月25日上午,吴先生陪母亲到普仁医院门诊看病,医院开了两盒云南省玉溪市维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4片/盒装“血塞通片”,每片0.1克。划价交费每盒43.1元。可是吴先生在几家药店,发现同样的药药店价格要低得多,基本上都是几元钱一盒。记者随机走访了武汉市几家药店,发现该药品的零售价格确实仅几元钱,其中最低的只卖3.6元一盒,最贵的也才卖5.1元一盒。对此,湖北省物价局工农业产品价格处一位孙姓科长解释,该药品属于政府定价药品,药片招标价格为43.1元/盒,武汉市普仁医院的定价也正好是43.1元/盒,并没有超过最高限价,所以不算违规。(见2007年3月1日《长江商报》)
政府定价43.1元,医院定的价也是43.1元,当然医院没有违规。但是政府定价怎么高出药店的定价8至11倍呢?医院没有违规,可政府定的这个价可以说是不合理的吧。
据这位孙姓科长解释,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是招标价。依我们常人来看,既然是招标,那么招标价至少与市场的价格基本接近。因为招标就是一种市场行为,只有与市场价格和需求“接轨”,其投标才能中标。就以“血塞通片”为例,依据记者的报道,在武汉市现在的市场平均价格一般在4.5元左右。不管怎么说,招标价也不至于43.1元,高出市场平均价近10倍啊。倘若如此,则这叫什么招标呢?
对于政府定价药品的招标流程我不知道,也不懂得。但是我只知道,如果严格按招标的游戏规则来讲,在同品质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同一家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的条件下,招标断不会让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投标中标。现在的招标价居然高出市场平均价近10倍,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呢?撇开其他的不谈,这至少说明现在实行的政府定价药品的招投标制还是不完善的,亟待改进。
现在一谈起医院里畸高的药价,就说是医院“以医养药”的结果。但现在看来也不尽然了。政府定价(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时,只注重医院利益、医药企业和医药中间商利益,而忽视患者利益,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如果政府定价,远远高于市场价格,那么想使药品价格降下来,使医院药品的价格与药店持平或者基本持平,这是不可能的。
让畸高的药价降下来,政府做的不仅仅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价格畸高的药品实施降价政策(实际上这种降价政策也没有让老百姓得到多少实惠),而且更重要的是从药品价格的源头做起,把民生放在第一位,遵循市场规律,定出让老百姓吃得起药的药价来。唯有如此,才能杜绝药价畸高的现象,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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