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落马局长郑筱萸,名字被抢注鼠药商标。2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受理这一申请。据悉,以贪官名字注册鼠药商标,在我国尚无前例。记者了解到,抢注“郑筱萸”鼠药的,是曾被国家药监局查处的“中国伟哥”生产者沈阳飞龙制药公司。
以落马贪官郑筱萸的名字去抢注老鼠药商标,令人捧腹。这样的“创意”因何而起?抢注者沈阳飞龙制药公司的负责人姜伟声称——贪官污吏常被形容为“硕鼠”,飞龙用贪官名来当鼠药、杀虫剂商标,也是给大大小小的官员敲个警钟。可要依笔者看,此举的“动机”绝非这么“冠冕堂皇”。
据报道,1999年初,该公司曾抢注“伟哥”中文商标并以“伟哥开泰胶囊”号称“中国伟哥”,当年4月,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查处劣药“伟哥开泰胶囊”的通知》,在全国查处该药品。虽然在2000年得到“平反”,但飞龙公司从此一蹶不振。由此来看,在郑筱萸落马后以其名字抢注鼠药商标,显然是一种报复心理下的商业炒作。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使然。
拿贪官名字“开涮”,似乎还能引起舆论的某种“呼应”。因为,公众对贪污腐败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然而,贪官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和舆论谴责,但其名誉权和隐私权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换言之,以贪官名字注册商业商标,侵犯了贪官的合法权利,这是一个必须要认清的问题。
在我看来,“抢注郑筱萸牌鼠药”比贪官丑行更可憎。表面上,被“幽默”的尽管只是一个贪官的名字;其实,其不良的功利居心真正欲要“戏耍”的,是法律制度的尊严以及整个社会的正义本能。拿他人名字抢注商标的目的是炒作,肯定要“选”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名人,但为了规避侵犯他人姓名权的法律风险,其就居心叵测地进行“落井下石”,把炒作的目光对准了一个落马贪官,试图利用公共的嫉恶心理来达成炒作。这种毫无商业伦理的恶意炒作,不能不说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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