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公安部协调人事部、财政部,将省、地、县级公安机关的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0.6元、0.8元、1元提高到每天6元、8元、10元。
这是《公安部办理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向委员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的。三部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2006年8月印发。
在对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558号《关于提高公安干警福利待遇的提案》的答复文稿中,公安部承诺要积极解决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问题,落实公安民警执勤岗位津贴标准调整问题,并制定符合公安机关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为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生活待遇提供制度保障。
《公安部办理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向委员承诺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对“提高公安干警福利待遇”、“开通‘110’短信报警平台”等20个问题详加报告,表示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事项办理完毕,真正兑现公安部对政协委员作出的承诺。
据悉,截至2007年1月底,公安部绝大部分承诺事项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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