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重庆万州区下令捕杀狂犬病疫区内禁养犬只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4:3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万州区政府发出打狗令,凡在划定的狂犬病疫区内养的狗,除特殊犬只外,将一律予以捕杀。这一政府令是在本月1日发出的,目前正在宣传动员阶段。从本月16日开始,将对违反规定饲养的犬只实行强制捕杀。强制捕杀的犬只,还将对犬主人罚款每犬200-1000元。

  限养犬只必须申报

  记者昨天在万州的大街小巷看到了这一政府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告》,通告将该区太白、高笋塘、周家坝街道等以主城为轴心的相关区域,划为狂犬病疫区、疫点。与疫区毗邻的非疫区城市街道、农村居民点将在3年内划为狂犬病防护带。

  在上述狂犬病疫区内,除警卫犬、军犬、观赏犬、演艺犬外,禁止饲养其他犬只。主城内限养的犬只,其主人要向公安机关领取犬只申请表,由防疫机构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和检测,并由公安部门核发准养证后,方可饲养。

  禁养犬只一律捕杀

  对狂犬病疫点范围内的现有犬只和狂犬病疫区、防护带范围内未经批准饲养的犬只,一律予以捕杀。通告倡导和鼓励犬主自行捕杀处理犬只,本月15日前为自行捕杀阶段,本月16日后为强制捕杀阶段,强制捕杀时将对犬主处以每只犬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狂犬病疫点、疫区范围内禁止非法设置犬只交易市场,禁止携带、运输犬只出入疫区,禁止买卖、转让无免疫检疫证明的犬只、犬皮、犬肉。

  万州捕杀犬只的原因是,从2006年9月起,该区高峰镇、双河口街道先后发生了3例狂犬病死亡病例,而不久前太白街道又发生了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给当地群众构成一定威胁。据悉,人一旦感染狂犬病病毒,其死亡率为100%%。


来源: 新浪网国内 作者: 夏显虎 编辑: 施袭森
·重庆黔江18家廉租房住户 住财政公房月租金一元   2007-03-07
·长江流域首次跨省调水应对重庆城区供水困难   2007-03-06
·2007年重庆轿车车船税由200元涨至400元   2007-03-06
·贺国强: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完全正确   2007-03-04
·重庆綦江客车冲下高速公路3人死亡28人受伤   2007-03-02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