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提倡‘少花钱,多办事’,‘一块钱要当两块钱来花’,可现在许多地方,恐怕在拿两块钱去办一块钱就可以办的事了。”
这些年来,就城市建设领域中存在的浪费问题,两院院士、建设部前副部长周干峙多次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上书高层。
他日前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之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刚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受温家宝总理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去年9月主持召开座谈会,就《若干意见》进行讨论。此前,温家宝作出批示,强调要从管理和制度上解决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城市建设中贪大求洋、浪费资源、缺乏特色等问题。
现已公布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端正建设指导思想,加强对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防止单纯追求建筑外观形象的做法,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建立健全制度是重要的,”周干峙表示,“但从根本上说,奢华浪费的风气必须扭转,什么东西一旦形成了社会风气就很麻烦,解决起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
《瞭望》:你多次呼吁重视节约问题,能谈谈具体情况吗?
周干峙: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提倡节约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十分英明。我感到节约这个问题在城市建设行业很有必要多说说,因为节约是和谐的基础。在经济发展以后,城市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已到了惊人的程度,包括资源、土地、人文,物质和非物质方面的浪费。
粗略地说,城市建设的浪费直接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决策浪费。现在我们有一些重要项目,事实证明决策是不对的,在决策过程中匆匆忙忙就定下来了,后来发现根本不应该这么干,说远一点的一个典型,就是珠海机场。在周围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内,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经营结果——每年要赔上7000万元。眼看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二是规划不当。许多开发区,不少项目留了备用地,长期占而未用。土地浪费从职责范围和操作层面讲,是规划的浪费。这种浪费纠正起来时间很长,规划用地不当,选择在错误的地方,还带来配套设施浪费和长期使用中的浪费。
三是设计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有设计指导思想造成的问题。许多中小城市都有宽马路、大广场,对居民并无方便,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更多的是追求气派,崇尚新、奇、洋、怪。不少地方的机关办公楼大而无当。很多公共建筑,设备、装修豪华,和实际经济水平不相称。由于设计体制方面的关系,设计院不负节约或浪费的责任,业主定的标准越高,设计院的收入越高。
四是工程质量低劣,使用寿命大大缩短,甚至出现工程事故,损失还不只经济方面。
五是运行管理方面的浪费。能耗、水耗往往不被重视,造得起,用不起,必须靠补贴才能使用的项目已经不少了。
六是大拆大迁,过早拆旧造成浪费。此风近年来刮起,往往以节地为名,三四十年房龄的房子都要拆除。目前,在北京等大城市,不仅一二层的老房子都要拆迁,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七十年代盖的五六层,以至七八十年代建的九层十层的房子都有开发商盯着,去搞所谓的再开发,谋取其中的土地利益。
以上六个方面加起来,这个账很难算,但我的估计,因浪费造成的损失,占城市建设总投资的百分比至少10%。我们的GDP一年是十几万亿元,其中大约一半是用于城市建设投入,全国加起来可能达7万亿元左右。如果浪费百分之十就是好几千亿元啊。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提倡“少花钱,多办事”,“一块钱要当两块钱来花”,可现在许多地方,恐怕在拿两块钱去办一块钱就可以办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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