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近年来,随着积极就业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中国就业总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数都超过900万人。2006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首次超过1000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突破千万人,特别是困难群体就业的大量增加,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2003年以来,国家将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率纳入宏观调控指标,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考核内容,每年制定具体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并通过调度、督查等方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03年以来,全国共组织2180万人参加再就业培训,180万人参加创业培训;2006年组织800万农村劳动者参加培训。2004年至2006年,共培养新技师6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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