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发扬协商民主,关键是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在中国,协商民主既是一种需要发扬光大的传统,又是拥有巨大潜能的政治创新。我们要进一步通过协商民主丰富我国的民主实践……”
3月12日下午,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社科界委员陈漱渝在发言中,就进一步发扬协商民主发表了意见。
回首过去,成绩骄人;展望未来,使命在肩。出席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委员们普遍表示,尽管这几年人民政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为推进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政协工作还有很多不足。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委员们认为,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发扬协商民主,就需要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
呼吁南水北调工程尽快动工,建议加快建设天津滨海新区,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开展大规模调研,围绕群众关心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近些年来,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事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不少重要意见被吸收到中央、地方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中。
“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要求人民政协有作为、求实效,要求人民政协切实履行好三项职能,真正做到‘三贴近’:贴近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贴近人民群众,贴近人民政协的自身优势。”李欲晞委员说。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用近一半的篇幅,对人民政协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作出规定,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加强政协工作,推进协商民主,成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的一个普遍共识——
“协商民主要使它不流于一般的对话、讨论和交流,必须有必要的程序和制度予以保证。”陈漱渝说,“人民政协应继续创新协商议政的形式,如与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建立恳谈会、通报会、听证会、双向交流会等制度,使人民政协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让界别委员和党派社团委员共同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主体作用……”
“认真借鉴各地探索出的新鲜经验,研究协商民主的程序问题,并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更好地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关键在政协的意见能否被采纳和落实,党和政府应该跟踪调查落实,在落实上下工夫……”
——李君如、肖建章、王国发、厉有为等委员纷纷献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人民政协使命光荣;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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