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块公墓广告强攻闹市区
200多块公墓广告强攻闹市区市民说看后直做噩梦
200多块公墓广告,几乎一夜之间,布满了焦作市中心的一条主干道。设置在道路两边护栏上的大幅广告牌,让过往行人应接不暇又躲避不及。昨日(12日),不少焦作市民拨打记者电话,反映看到这样的广告让他们实在闹心。
200多块公墓广告牌
遍布千米主干道
解放路是焦作市区的一条主干道,它与民主路交叉口附近地区,更是焦作市目前最为繁华的商业中心,平日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焦作市大多数的公交车也都从这里通过。可就在闹市中心路两旁的护栏上,设置着密度极大的公墓广告牌。
昨日(12日)下午,记者跟随反映此事的市民王先生来到解放路实地一看,从纪念塔沿解放路往西,至民主路交叉口,仅仅1000多米的主干道上,竟然有200多块公墓广告牌。公墓的详细地址、乘车路线、联系电话等内容异常醒目。
覆盖密度高不看都不行
市民说晚上直做噩梦
“解放路是我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这些公墓广告就设置在护栏上,我不想看都不行。每次看到这些广告,总让我联想出许多让人不悦的东西。”王先生说,白天看了这些内容,晚上就会做噩梦,梦到的也都公墓之类的事,非常闹心。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中,是比较忌讳提到墓地的,公墓主办方这样声势浩大地将广告登在闹市中心,强迫市民观看接受,这是不是有点不妥当?”在接受记者采访过程中,数十位市民几乎都对这样的广告内容抱有抵触情绪。“解放路人流量、车流量大,做这样的强势广告,客观效果应该很不错,但是这种效果不能建立在强迫市民接受的基础上”。
更有市民怀疑这样设置广告牌涉嫌违规操作。
工商人员称广告发布程序合法
律师认为应该考虑市民心理
“这些公墓广告牌属于户外广告。市民可能在心理上有所忌讳,但设置这些广告牌走的都是正规程序,并不违背广告法规。”焦作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一名工作人员说,快车道两侧护栏上的广告被广告公司承包了,而公墓广告在市工商局也备有案,大约已登了一个星期。“如果市民反映比较强烈,我们尽量向广告公司建议,等到合同到期后,让广告公司去掉这些公墓广告”。
“同样是做广告,在同样的地段上我看到酒类广告、饭店广告、培训广告就没有那样反感,而看到公墓广告心里就犯疑,这不能不说明其中的问题啊。”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同是合法广告,但也应该根据市民的接受能力对广告内容进行鉴别、分类。
河南省飞龙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说,《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中不得有如下情形: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第三十二条规定户外广告中,不得妨碍生产者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即使相关部门不觉得公墓广告损害市容,在闹市中心设置这样的广告牌,也应该以不影响市民的生活为前提。这么多人看着都觉得闹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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