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
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维权状况的总体评价表明,假劣产品、虚假广告、房价过高名列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的前3位,“索赔权”最令消费者失望。昨天,中消协与北京等45个省市消协联合发布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显示,47.8%的消费者曾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37%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得到满意解决;但超过半数的消费者对消费赔偿表示不满,占总数27.2%的消费者反映合理要求根本没有得到解决,35.9%的消费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消费者没有要求赔偿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35.2%的消费者因为“费时费力”,27%的消费者因为“损失不大”,25.5%的消费者是因为“举证难”。
合法权益:四成人曾受损害
44.1%的消费者遇到过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事情。42.3%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导致较大经济损失”。有28.3%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存在精神损害”;有12.5%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造成人身伤害”。
执法效率:五成人认为一般
51.2%的消费者认为当前行政执法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效率“一般”,29.2%的消费者认为效率“高”,19.6%的消费者认为效率“不高”。消费者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政方面,近几年虽有所加强,但缺乏应有的力度,表现在市场环境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治理;很多行政保护措施往往是事后的;在对市场的监管方面,还存在着多头执法、互相“踢皮球”现象。
突出问题:假冒伪劣排第一
排名前3位的消费领域最突出问题依次是:假冒伪劣产品太多、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和房价过高难以承受,所占消费者比例分别是21.7%、15.2%和14.7%。此外,10.1%的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事故频发”,9%的消费者选择“手机质量问题多”,8.1%的消费者选择“商业欺诈防不胜防”,6.1%消费者选择“房屋装修问题较多”,5.3%的消费者选择“垄断行业店大欺客”。
权利:索赔权维护较差
在《消法》中规定的“九项权利”中,消费者认为维护较好的前3项权利依次为:选择权、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做出评价的消费者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8.8%、19.3%和11.8%。消费者认为维护较差的前3位权利依次是:索赔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出评价的消费者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8.5%、25.5%和10%。
义务:三包规定履行最差
经营者履行较差的义务排名前3位的分别是: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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