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科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了王玉江、刘林彬、刘晓克、张庆民等10名被告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一案,这是东营中院审理的全国首例海底盗油案件。
王玉江、刘林彬、刘晓克、张庆民等10名被告人为实施在海底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进行了精心准备,制作了海底盗油使用的“卡子”,准备了手摇钻、潜水衣、船只等作案工具。
2005年4月,被告人结伙窜至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采油厂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φ559mm(内径457mm)外输管道处,穿着潜水衣下水在该管道上装卡打孔,放油时发觉该管道是输气管道,盗窃原油未遂。之后,再次窜至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φ460mm(内径325mm)原油外输管道处,潜水装卡打孔,并多次驾船到原油外输管道打卡处盗放原油。12月1日,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φ460mm输油管道打孔处原油外泄,被发现后及时进行了堵漏修复,事发现场周围海域海面虽未发现漂油存在,但在海3站附近近20公里的沿岸有时断时续的油带。胜利石油管理局海洋采油厂于12月4日进行了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φ460mm输油管道与φ559mm输气管道输送介质互换,改为φ559mm管道输油,φ460mm管道输气。
2006年3月12日15时许,φ559mm输油管道打孔处原油外泄,大量原油泄露海中,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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