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14日电 记者曹玲娟报道:一家网络赌场利用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赌球,投注赌博累计金额达52.5亿余元人民币。3月12日下午,这起建国以来上海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赌博案在上海卢湾法院一审宣判,主犯任彬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以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至2万元不等。
2005年8月起,任彬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担任境外“新宝”(又名“皇冠”)和“三星”等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通过开设和发放账号,发展下级代理人及赌客,开设网络赌场,从有效投注赌博数额中按“提成”或者“分成”的方法获取非法收益,直接与境外赌博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赌博输赢的现金结算。同时,被告人任彬以支付工资的形式先后招募刘国亮、刘宝林、倪立强等人,按各自分工为其开设的网络赌场服务,且出资指使刘宝林先后租借二处房屋,作为其开设网络赌场犯罪活动的经营场所。
被告人刘萍结识任彬后,经共谋商定,由任彬从“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一级账号上开设若干个二级账号,供刘萍开设网络赌场使用,获取的非法收益二人均分。自2006年3月至同年7月4日案发,“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一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52.5亿余元,其中包括二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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