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体育总局卫生部公示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7:19: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和卫生部15日公布了两部门组织制定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并开始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游泳场所应将水质监测结果向公众公示。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人工游泳池每场开放前、开放中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浊度等检测,将结果公示于显眼处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

  人工室内游泳场所开放时,水温不应低于22摄氏度。天然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应经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同时应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结果应向公众公示。天然游泳场所开放时,水温不应低于16摄氏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游泳场所每班开场和散场后均应对游泳池外、池边走道及卫生设施进行清扫、擦洗或冲洗一次;发现有污染时,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擦洗;淋浴室应经常刷洗,地面要定期消毒;更衣柜应于每日开放结束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游泳场所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卫生部2006年在15个省份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的监督检查发现,我国游泳场馆卫生管理得到加强,但管理水平仍待提高。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合格率仅为67.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吕诺 编辑: 施袭森
·卫生部拟出台沐浴场所卫生规范 要求放置安全套   2007-02-03
·卫生部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增加790种禁用物质   2007-01-26
·国家体育总局将调整训练竞赛计划 备战北京奥运   2007-01-19
·化妆品卫生规范明年初将公布 禁用"高效"宣传   2006-12-28
·体育总局挪用2787万体彩资金炒股   2006-09-12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