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李燕上书申请“安乐死”,牵动了不少人的心。昨日,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透露,每年该院都有两三例提出“安乐死”的病人。
众所周知,安乐死在全球都存在争议和立法难题。目前,国内不少机构所做的就是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关怀受疾病折磨的患者,让他们克服对绝症的恐惧,提高生存质量。
昨日,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不久前,该院曾经有一位患有晚期癌症的患者也提出“安乐死”,医院还是以积极抢救的态度拒绝了患者的请求。据了解,患者是一名40多岁的男性患者,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患者肺部肿瘤已出现了广泛性转移,在医生看来,存活的几率微乎其微。
肿瘤发作时,他痛不欲生。家人暗自垂泪,日夜照顾他。他感到非常内疚,于是向医院提出了“安乐死”。但最终,一个月后,患者还是在痛苦中走完了人生的历程。
曾院士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患者,该院每年至少都有2~3例。在医生这个层面,“安乐死”至今尚无法律依据,积极地给予治疗,减少他们的痛苦,摆脱心灵上死亡的阴影,也许他们就不会想到死,而是更好地活着。曾院长还介绍,该院将开设全国首个肿瘤病人心理门诊,目的是让病人树立起希望的信念,正确地看待痛苦。
关怀措施肿瘤病心理门诊全国首创
中山大学肿瘤医院护理部主任覃慧英感慨地说:“肿瘤病是心理病,得病前后都与心理有很大关系。”为了克服病人心理障碍,应该将心理疏导运用到临床,开导病人乐观积极去面对。
覃慧英打比方说,乳腺癌手术对女性来说是残忍的,很多人无法接受手术后形体的变化,难以融入家庭和社会。自卑,导致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所以,护士们在手术准备期,就会向病人进行系统介绍——“告诉她们手术的好处,术后可以通过整形恢复形体,让病人积极乐观地接受手术。”覃主任说,他们甚至将康复的病人组织起来,定期回到医院,现身说法开导其他病人。这种活动每个星期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都可以看到。“同病相怜,比家人、朋友、护士的开导更为重要。”
“目前我们只有造口手术、乳腺癌、放疗有心理辅导,其他都没有。”覃慧英透露,年内,该院将开设全国首个肿瘤病人心理门诊,专门针对肿瘤病人的心理疾病。目前,医院已经派两名护士在学习,先经过辅导师的培训,然后进入中山三院心理科进修,半年之后学成。
覃慧英说:“下半年就可以开设了。这两名护士是针对肿瘤病人的全职心理咨询师。不过,这个心理门诊暂时没有对外开放,只针对我们医院住院的肿瘤病人。”可以咨询的事项则很多——病人日常保养和生活;治疗中出现副作用时,怎样去对付它;生活不便时,怎么越过心理障碍;病人家属如何帮助患者消除对疾病的恐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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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关怀大楼,设床位200张
怎样才能让临终者有所依托?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老人院获悉,广州已开建国内首个临终关怀大楼。
广州市老人院的负责人介绍说。临终关怀是医学界一个新领域,涉及心理、伦理、社会、医学等多门学科。它探讨的是在一个人即将走完人生旅途时,能否通过医护人员的护理减轻病人心灵哀伤和躯体痛苦,得到更多关爱。对象将主要是针对60岁以上受疾病困扰需要临终关怀的孤寡老人,植物人、以及癌症晚期患者。
除了为临终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医疗服务外,临终关怀大楼还将推出家人团聚的温馨套间服务。当人遭受疾病、或者由于年老要度过最后一段生命时,这个群体的人其实特别恐怖死亡的过程。临终关怀大楼的建设就是要帮助这群人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从心理上,人性化的服务上帮他们消除恐惧感,尽量让他们能保持舒服的状态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
据悉,该大楼高5层,设床位200张,将取名为慈爱楼,坐落在市老人院内,计划明年元旦投入使用。在人员配置上,医生、护士、护工等人员都是经过心理培训,还将配置一定数量的社工;还会邀请香港圣公会的专家指导工作。届时,每两个老人就能享受一名专业的工作人员为其服务。
患者心声想过安乐死但坚持活着
针对“安乐死”问题,昨日,记者走访了中山肿瘤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的终未期患者,不少人表示,也想过“安乐死”,但是他们还是希望有奇迹出现。
徐阿姨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进进出出已经一年了,她患输尿管癌晚期,现在淋巴转移。她说:“我那时才知道,不是那好容易能治好的,所以非常低迷,想放弃生命了,到处寻找解脱。”徐阿姨甚至对护士抱怨:“你们医院怎么封得这么死啊。”
最后,在家人的齐心安慰和细心照料下,阿姨才再次面对疾病:“我80多岁的父亲将自己的积蓄全部拿出来给我治疗,我弟妹来医院照顾我,谁还能有这么好呢?”徐阿姨说,她不能让亲人伤心失望,一定要坚持下去。
徐阿姨的弟妹则背着她忍不住哭了:“其实她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她总以为还可以康复;医生说好不了,但是我们不能放弃,也鼓励她不要放弃。”面对最近炒得火热的安乐死,她说:“看得她被折磨得这么痛苦,我们家属只能寄希望于奇迹,所以根本没有想过让她安乐死,只要她还要呼吸,我们就要继续治疗。
对此中山大学法学教授、民法专家张民安认为,“安乐死”其实就是《民法》上所说的“生命权”问题,《民法》的原则是:即使自然人同意,别人也无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因此,即使医患双方签定“安乐死”的免责协议,在法律上也不成立。张教授还说,不管是李燕这样的患者,还是肿瘤、艾滋病等晚期的患者,他们内心还是想活下来的,他们之所以提出“安乐死”,一是难以忍受病痛煎熬,想安乐地提前解脱。二是对维持生命花费了亲人的金钱或精力,良心上过不去。如果解决了这两个问题,那么想到“安乐死”的人就会大量地减少。因此,应该通过政府行为或社会的力量,让他们临终期间减少心理上的负担,也是他们的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