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机场19日宣布,机场将从2007年3月21日起实施新的保安规定,限制离港及转机旅客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数量。
根据新规定,旅客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的所有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必须分别载於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里,再将容器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每名旅客只能携带一个透明塑胶袋。
香港国际机场将会增派超过100名机场大使及保安人员,确保检查旅客手提行李的程序顺利进行,并会在一号及二号客运大楼航空公司旅客登记区设置工作台,让有需要的旅客重新整理行李。机场管理局及航空公司也会加派人手协助旅客。
客运大楼内会不时发出广播,并在显眼地点设置指示标志及播放宣传短片,解释新的保安规定。此外机场还印制了有关新规定的宣传单,在客运大楼及跨境快船接驳的五个珠三角口岸派发给旅客。这些宣传单也会通过航空公司、旅行社、酒店及机场的交通服务营办商派发。
香港机场管理局安全、保安、环境及规划事务主管庄奕文呼吁旅客提早到达机场,特别是在新规定实施初期。他说,旅客前往机场前妥善整理手提行李内的液体、凝胶及喷雾,有助我们达到这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