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律师解读《物权法》:采光权不容侵犯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20日 14:06: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19)日,本报邀请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和南昌市涂传辉律师对《物权法》中与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征地补偿应安排社保费用

  案例:南昌县村民熊某的耕地被征收后,虽得到了政府的相关补偿,但对今后的生存方式,他却没有方向。

  《物权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专家说法:在这条规定中,最为重要的是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这是原来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的,这样不仅使失地农民能获得失地的补偿款,而且还会使“洗脚上岸”的农民今后生存有所保障。

  个人住房拆迁居住条件应保障

  案例:昌东镇村民徐某的个人住宅因城市规划被拆迁。在获得一定补偿后,仍难以承受高额房价的徐某一直借住在朋友家,居住条件得到保障成了他最大的梦想。

  《物权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专家说法:此次《物权法》的一个亮点就是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里面应该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其新的居住条件应不比被拆迁前的居住条件差,这应该成为一个原则,更好地保护拆迁户的利益。

  业主可告业主委员会

  案例:南昌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大会,决定将其中一个单元的厅堂进行改造,这项决定引起该单元的业主不满,但业主委员会以大多数业主已经同意为由,强行改造。

  《物权法》规定(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专家说法:在原来的规定中,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就是业主们要遵守的最高指示,必须无条件服从。但现在如果业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最大限度保护自己。

  “采光”受保护

  案例:2003年3月,家住南昌市迎宾大道1107号304室的张先生发现,家南面的一块空地上突然成了工地,当地村民李某要在那里建一幢楼房。张先生等几名住户跟李某交涉,说新建的楼房不能挡住后面楼房的阳光。李某不理睬,双方争执不休。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物权法》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

  70年后住宅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案例:所有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直是70年,因此,许多市民质疑70年的使用权,70年后,住宅地使用权期满,住宅该怎么办?

  《物权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专家说法:随着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自己的房屋,而且大量集中在住宅小区内。《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群众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原来的法律并没有对续期进行明确规定。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这样的规定,让很多业主担心会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使房子归属成为一个问题。《物权法》此次自动续期的规定,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来源: 江南都市报 作者: 编辑: 施袭森
·《检察日报》解读物权法:对贪官非法所得说“不”   2007-03-20
·物权法规定:小区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2007-03-20
·解读物权法:禁止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有财产   2007-03-20
·物权法明确:公私财产平等保护   2007-03-20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